内资开业登记
外资开业登记
内资变更登记
外资变更登记
受理程序
广告经营申请
临时广告经营申请
店堂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管理
印刷品广告管理
广告申请程序
商标管理
内资注销登记
外资注销登记
市场申办
会展申办
受理程序 (一) 申请广告经营 申请人-企业登记科查名-广告管理部门核审广告经营资质-核定广告经营范围和方式-广告管理部门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企业登记科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 申请临时性广告经营 1、 经国务院或中央和国家机关个部门、各人民团体同意举办的活动,活动举办地或广告征集涉及不同省的,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请审批; 2、 经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同意举办的活动,广告征集在一省内的,向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报请审批; 3、 由地方政府或者所属部门同意举办的活动,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三) 申请户外广告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四) 申请印刷品广告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五) 申请店堂牌匾广告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六、受理时限: (一) 申请广告经营,经考试、考察合格、材料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 申请临时性广告经营,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提出。在提交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受理后于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 申请户外广告应当在广告发布30日前提出,已批准但需延长时间或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在期满30日前办理变更登记,在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 申请印刷品广告,在证明文件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 申请店堂牌匾广告,应当在店堂牌匾广告发布前30日内提出,在证明文件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 收费标准: 1、 广告经营单位开业登记费100元; 2、 广告经营单位变更登记费20元。 (二) 收费依据: 1、 国家工商局《关于广告经营单位登记收费问题的通知》([86]工商72号) 2、 国家工商局《关于广告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收支等问题的通知》(工商办字[1989]43号)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九、受理地点、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青岛市崂山区银川路与李山路交界处 青岛市工商局崂山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8890327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