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开业登记
外资开业登记
内资变更登记
外资变更登记
登记受理程序
广告经营申请
临时广告经营申请
店堂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管理
印刷品广告管理
广告申请程序
商标管理
内资注销登记
外资注销登记
市场申办
会展申办
受理登记程序 1、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核名-受理-审核-核准-打照-收费-发照 2、分支机构 受理-审核-核准-打照-收费-发照 3、分公司(承包商) 受理-审核-核准-打照-收费-发照 4、常驻代表机构 受理-审核-核准-打照-收费-发照 办理时限 1、名称核准: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 2、开业登记:5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 3、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 照后须知 1、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如变更必须到原发照机关办理 2、企业不得擅自复印营业执照,如需复印件请带单位执照原件到发照机关办理。 3、企业丢失执照须办理登部报声明 核名--受理--审核--核准(不予核准)--打照--收费--发照--公告--统计 受理时限: 核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自收到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独资、合伙企业以及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注册,自受理之日起,5天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