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简 报第 7期

中韩工商所围绕讨论主题

创造性地开展“七争先、七模范”活动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中韩工商所围绕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的讨论主题,在认真深入学习《党章》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所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现状,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了“七争先、七模范”活动。

1、学习争先,成为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具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工作争先,成为工作的模范。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3、廉政争先,成为廉洁勤政的模范。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少索取多奉献,杜绝吃拿卡要和违反上级禁令等行为。

4、律己争先,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不良作风做斗争,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无违纪违章行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5、服务争先,成为服务经济的模范。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工商法律法规,落实“把真情送给您,把困难留给我”的服务理念,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6、求实争先,成为求真务实的模范。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果,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善于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市场监管。

7、监管争先,成为监管执法的模范。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正确处理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严格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的不正之风,增强大局意识,提升协调配合能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市场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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